姓名:王家琛,男,满族,中共党员,现任现金买球合伙人、专职律师。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企业法律事务等。所办案件涉及刑事辩护与代理、买卖合同、房地产、建筑工程、融资借贷等。其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的业绩受到委托单位的肯定和赞誉。
专业经验:执业以来曾成功代理多起刑事案件,取得不起诉、终止侦查、取保候审、宣告缓刑等良好辩护结果;成功代理多起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民商事案件案件,为委托人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切实有效的为委托单位防范了法律风险。先后办理了大量在辖区内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郝某某邢台威县“灭门惨案”(今日头条)、
张某某受贿案(缓刑)、
王某某骗取贷款案(取保候审)、
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12亿,不起诉)、
马某某非法制造枪支案(公安部指定管辖,缓刑)、
雷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案(公安部部督)、
杨某聚众斗殴、非法买卖枪支案(涉枪部分无罪)、
张某某职务侵占案(不起诉)、
贾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不起诉)、
石某某寻衅滋事案(折抵刑期)、
张某某故意伤害案(缓刑)、
邵某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案(缓刑)、
卢某危险驾驶案(取保候审)、
王某聚众斗殴案(缓刑)、
田某某盗窃案(折抵刑期)、
王某故意伤害案(缓刑)等因案件重大、涉及国家秘密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在纪委监察委调查期间已签署保密文书,不便透露)和民商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北京某公司诉40位被告民间借贷案、
河北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河北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赵某名誉权侵权案、
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田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江苏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赵某继承纠纷案、
袁某物权确认纠纷案、
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刘某某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案、
刘某某保险合同纠纷案、
祖某追索权纠纷等因涉及当事人隐私,不便公开)。
工作经历:本科时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1月至今执业于现金买球,现为合伙人律师。
获奖荣誉:2016年度被评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19年度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论文荣获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二等奖。